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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株洲炎陵县公开招聘18名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炎陵县2013年公开招聘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需求,根据《株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报经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计划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8人。各单位具体的招聘职位条件等详见《2013年炎陵县县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报考人员可通过如下网站查阅相关信息: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zzldbz.gov.cn)、炎陵党建网(http://www.yldjw.com)、炎陵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hnyanling.gov.cn)、炎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ldrs.hnyanling.gov.cn)。整个招考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审批等程序进行,并随时公布有关情况。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6)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7年7月4日至1995年7月4日期间出生)。部分职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招录职位表要求的年龄为准;
(7)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凡招考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报考者必须在报名登记表中如实填写。
招考职位明确有专业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工作经历,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专业工作经历。
招考职位有户籍要求的,报考人员应具有该职位规定行政区域内的户口。
报考人员必须在2013年8月31日前持有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对有疑义的学历(学位)证书,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与现所在机关事业单位有服务期约定且报名时尚在服务期的人员、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尚在试用期的人员及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以上专业工作经历时间以及其他与时间期限相关的资格条件,除有特殊注明的以外,均以2013年7月4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
2、招考职位:
具体职位详见附件:《2013年炎陵县县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3、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由用人单位进行资格条件审查。
报名时间:2013年7月17日至7月19日(上午08︰00到12:00,下午15:00到18:00)
报名地点:炎陵县职业技术学校
报名地址:炎陵县井冈路神农宾馆对面
准考证凭本人身份证在2013年8月7日上午08︰00到12:00,下午15:00到18:00到炎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8室领取。逾期不领,视同放弃考试资格。
4、报名要求:
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时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相关职位的报考条件,对所报考单位的工作职责、性质、内容及所在区域条件等情况作适当必要了解,慎重、理性报考。一旦进入面试环节,即不得无故放弃面试、体检、考察和聘用资格。
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学历与学位证书、有效身份证、及与职位要求有关的资格证、户口簿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以及近期免冠同底一寸照片3张;报考人员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需提供由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报考有专
业经历要求职位的考生还需提供从业单位出具的相关经历证明。
2013年各类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发毕业证、学位证的,需提供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2013年各类非普通高等教育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毕业生管理部门出具的含有考生学历层次、所学专业、是否应届毕业生等基本信息内容的推荐证明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查询打印的本人学籍证明;
属国外学历学位的,除需提供上述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每个职位报考人数与职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得小于3︰1,未达到规定报考比例的相应核减聘用计划数或取消该职位,特殊紧缺职位经按规定报批后可适当减少开考比例开考。
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书、资料信息等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其考试成绩和聘用资格。对采用非法手段获取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构成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报名费用:100元/人。
三、考试内容、时间与地点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内容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
笔试时间:2013年8月8日
上午0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30申论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上通知地点为准。
笔试成绩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科成绩按各占50%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
(二)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分职位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思维能力、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自我情绪控制能力、举止仪表等。
(3)加试专业测试的职位中专业测试主要测试考生符合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实际工作能力和操作技能等。
(4)加试专业测试的职位的面试成绩按面试和专业测试成绩各占50%计算面试成绩。
(5)面试及专业测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成绩合成
(1)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总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加试专业测试的职位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由面试和专业测试各占50%合成)占50%计算综合成绩。
(2)综合成绩计算公式:
综合成绩=〔(行测成绩+申论成绩)×50%〕×60%+面试成绩×40%。
加试专业测试的:综合成绩=〔(行测成绩+申论成绩)×50%〕×50%+面试成绩(面试成绩50%+专业测试成绩50%)×50%。
单科和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后不再保留。
五、体检、考核
(1)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1:1的比例依次确定体检对象进行体检,综合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但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确定入围。体检标准参照国家2010年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实施。
(2)考核:
根据体检合格人员确定考核对象,考核的重点是考生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并对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如出现体检、考核不合格或放弃的在报考同一职位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
六、审批聘用:
对考核合格的人员经市人社局资格复审合格后,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6个月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聘用人员的服务期不得少于3年,服务期内不予办理调动等手续。
七、监督电话:
株洲市人社局:0731-28681083
炎陵县人社局:0731-26226065
炎陵县监察局:15717331181
附件:2013年炎陵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职位申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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